第3126章
董事会政策第 3126 号
董事会假定让学生入学的人是学生的居住父母/法定监护人。 寄宿家长/监护人负责决定学生的日常护理和控制。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有权接收包含在学校记录中的关于其孩子的信息,并有权禁止或允许向他人披露此类信息,但须符合寄宿家长/监护人的授权。
除非另有通知,否则学区假定非住宿父母/监护人随时了解学生的学校进度和活动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对上述权利作出限制,将要求居住的父母/监护人提交限制这些权利的法院命令的核证副本。 如果这些权利受到非居住父母/监护人的质疑,该问题将提交给执法部门解决。
除非有法院施加的限制,否则非住宿家长/监护人将根据要求获得成绩报告、学校活动通知、纪律处分报告或教师或校长会议通知或摘要。
如果学区存档的法院命令限制和/或禁止任何家长或其他人在学校接触学生或从学校接学生,则学区将不允许学生探访或被释放给该父母或其他人。
根据 RCW 28A.605,寄宿家长/监护人可以访问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教室
交叉参考: | |
董事会政策 | |
2420 |
评分和进度报告 |
3124 |
上学期间学生的撤离/释放 |
3231 |
学生记录 |
4200 |
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 |
4310 |
与执法部门、消防部门、儿童保护机构和县卫生局的关系 |
法律参考: |
|
RCW 扩展 | |
13.34.200 |
命令终止父母/监护人和子女关系 |
26.09.184 |
永久育儿计划 |
28A.605 | 家长访问 |
CFR45,第 99 部分 |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 |
董事会通过:16 年 2002 月 XNUMX 日
修订日期:7年2013月XNUM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