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1 (P) - 员工安全
第 6511 号行政程序
学区每所学校和/或工作场所的主管负责:
A. 一般安全
1. 维护工作现场发生的所有可记录的职业伤害和疾病的日志和摘要。 (可记录的职业伤害或疾病是导致职业死亡、失去工作日、需要调到新工作或超出急救范围的医疗的任何伤害或疾病)。
2. 在分配涉及此类暴露的工作之前,提供培训计划以提高安全使用动力材料、搬运设备、使用机床操作、使用有毒材料和操作公用事业系统的技能和能力。
3. 实施事故预防计划,描述如何报告不安全情况、如何使用防护设备、如何应对紧急情况以及如何报告伤害。
4. 成立由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组成的安全与健康委员会,审查安全与健康检查,以协助纠正已识别的不安全状况或做法,并评估事故调查并在需要时提出改进建议。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记录并保存一年。)该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建筑委员会的代表应每季度与区委员会会面。
5. 维护足够大的安全公告板,以张贴和展示安全公告、通讯、海报、事故统计和其他安全教育材料。
6. 确保持有有效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在场或随时可用。
7. 维护一个标记良好的急救箱。
8. 提供没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并包含符合劳工和工业要求的安全装置和保障措施。
B. 工人知情权(化学危害)
1. 准备和维护每个站点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最新清单。
2. 各场所危险化学品标识。
3. 复印或购买任何所需的危险警告。
4. 更换缺失、不可读或不正确的标签。
5. 要求所有进入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MSDS)。
6. 维护当前的 MSDS 文件并提供给工作人员。
7. 每当引入新的危害时,培训工作人员。
C. 员工培训
人事部将确保向所有新员工提供学区的危险沟通计划材料,并保存显示员工已收到此类信息的记录。
D. 区安全委员会
区安全委员会将与每个站点安全委员会的代表举行季度会议,审查安全和健康问题,以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 这些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将保留一年。
发布时间:2003 年 XNUMX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