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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 (P) - 禁止骚扰、恐吓和欺凌

第 3207 号行政程序

禁止骚扰、恐吓和欺凌

A.介绍
Walla Walla 学区努力为学生提供最佳的学习条件,维持一个每个人都受到尊重且没有人受到身体或情感伤害的学校环境。

为了确保尊重和防止伤害,如果学生在学校社区、学校赞助的活动中受到骚扰、恐吓或欺凌,或者此类行为对教育造成重大干扰,则违反学区政策。过程。 学校社区包括所有学生、学校员工、学校董事会成员、承包商、无偿志愿者、家庭、赞助人和其他访客。 学生不会因为种族、肤色、宗教、血统、国籍、性别、性取向(包括性别表达或身份、精神或身体残疾或其他显着特征)而受到骚扰。

任何观察、偷听或以其他方式目睹骚扰、恐吓或欺凌或已向其报告此类行为的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制止骚扰并防止其再次发生。

B. 定义
侵略者 – 是学生、工作人员或学校社区中参与骚扰、恐吓或欺凌学生的其他成员。

骚扰、恐吓或欺凌——是指故意的电子、书面、口头或身体行为:
• 对学生造成身体伤害或损坏学生财产;
• 严重干扰学生的教育;
• 如此严重、持久或普遍,以致于造成恐吓或威胁的教育环境; 或者
• 具有严重扰乱学校有序运作的效果。

“严重干扰学生教育”的行为将通过考虑目标学生的成绩、出勤率、举止、与同龄人的互动、参与活动和其他指标来确定。

可能上升到骚扰、恐吓和欺凌程度的行为可能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诽谤、谣言、笑话、影射、贬低评论、图画、卡通、恶作剧、排斥、人身攻击或威胁,与个人或团体有关的手势或行为,无论是电子、书面、口头或物理传输的消息或图像。 不要求目标学生实际上具有作为骚扰、恐吓或欺凌基础的特征。

报复——当攻击者骚扰、恐吓或欺凌报告了欺凌事件的学生时。

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工作者、管理人员、辅导员、学校护士、食堂工作人员、保管人、公共汽车司机、体育教练、课外活动顾问、分类工作人员、代课教师和临时教师、志愿者或辅助专业人员(均为雇员)和承包商)。

目标学生 – 指据称遭到骚扰、恐吓或欺凌的学生。

C. 行为/表达
“骚扰”、“恐吓”和“欺凌”是独立但相关的行为。必须适当处理每一种行为。虽然此程序区分了这三种行为,但这种区分不应被视为这些行为的法律定义的一部分,骚扰是指任何对任何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恶意行为。它可以是歧视性骚扰、恶意骚扰或性骚扰。恐吓是指隐含或公开的身体暴力威胁。欺凌是指另一个年轻人不受欢迎的攻击性行为或一组青少年,涉及观察到或感知到的权力不平衡,并且重复多次或很可能重复。欺凌可能对目标青少年造成伤害,包括身体或教育伤害。欺凌也可以通过技术发生,称为电子欺凌或网络欺凌。

D.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此程序仅适用于 RCW 28A.300.285 – 骚扰、恐吓和欺凌预防。 还有其他法律和程序来解决相关问题,例如性骚扰或歧视。

至少有四项华盛顿法律可能适用于骚扰或歧视:
• RCW 28A.300.285 – 骚扰、恐吓和欺凌
• RCW 28A.640.020 – 性骚扰
• RCW 28A.642 – 禁止公立学校的歧视
• RCW 49.60.010 – 反歧视法

学区将确保遵守所有关于骚扰、恐吓或欺凌的州法律。 此程序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学生、家长/监护人、学校或学区采取行动,以纠正基于个人性别或在当地、州或联邦法律下受法律保护的阶层的成员身份的骚扰或歧视。

E. 预防
1. 传播
在每所学校和学区的网站上,学区将在显眼位置张贴关于举报骚扰、恐吓和欺凌的信息; 向学校行政人员报告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以及地区合规官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学区的政策和程序将以家庭可以理解的语言提供给每所学校。

每年,学监将确保在学生、教职员工、志愿者和家长手册中提供总结政策和程序的声明,在学校和学区办公室和/或走廊上提供,或张贴在学区网站上。 政策和程序的额外分发须遵守代码 392-405 WAC 章节的要求。

2。 教育
每年,学生将在学生迎新会和其他适当的场合收到关于识别和预防骚扰、恐吓或欺凌的适龄信息。 该信息将包括事故报告表的副本或基于网络的表格的链接。

3。 训练
员工将接受关于学区政策和程序的年度培训,包括员工角色和职责、如何监控公共区域以及使用学区事件报告表。

4. 预防策略
学区将实施一系列预防策略,包括个人、课堂、学校和学区层面的方法。

只要有可能,学区将实施以证据为基础的预防计划,旨在提高社会能力、改善学校氛围并消除学校中的骚扰、恐吓和欺凌。

F. 合规官
地区合规官将:

1. 作为学区骚扰、恐吓和欺凌的主要联系人。 如果骚扰、恐吓或欺凌书面报告中的指控表明可能违反政策 3207,收到报告的学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学区合规官。

2. 为校长或指定人员解决投诉提供支持和协助;

3. 收到所有事件报告表、纪律转介表以及提供调查结果的家长信函的副本。

4. 与学区指定的民权合规协调员沟通。 如果骚扰、恐吓或欺凌的书面报告表明可能违反学区的非歧视政策 [政策 3210],或者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学区意识到可能违反学区的非歧视政策,合规官员必须立即通知学区的民权合规协调员。 届时,合规官必须立即通知投诉人,他们的投诉将根据本政策/程序和非歧视政策/程序进行。 当学区知道或应该知道书面报告或调查或骚扰、恐吓或欺凌可能违反学区的非歧视政策时,非歧视程序的调查和响应时间表开始;

5、熟悉学生信息系统的使用。 合规官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来识别行为模式和关注领域;

6. 通过监督调查过程确保政策和程序的实施,包括确保调查迅速、公正和彻底;

7. 评估员工和学生的培训需求,以确保在整个学区成功实施,并确保员工接受年度秋季培训。

8. 每年向 OSPI 学校安全中心提供政策或程序更新或变更通知。

9. 如果尽管学校做出了努力,目标学生仍遭受威胁学生健康和安全的骚扰、恐吓或欺凌,合规官将协助学区工作人员与孩子的父母/监护人会面,以制定安全计划保护学生。

G. 员工干预
所有工作人员在目睹或收到骚扰、恐吓或欺凌的报告时都应进行干预。 员工能够立即解决的轻微事件,或不符合骚扰、恐吓或欺凌定义的事件,可能不需要根据此程序采取进一步行动。

H. 提交事故报告表
任何认为自己已成为未解决、严重或持续骚扰、恐吓或欺凌目标的学生,或学校社区中观察或收到学生已成为或可能已成为未解决目标的通知的任何其他人、严重或持续的骚扰、恐吓或欺凌,可向任何工作人员口头或书面报告事件。

I. 解决欺凌问题——报告

第 1 步:提交事故报告表
为了保护目标学生免受报复,学生无需在事件报告表上透露其身份。 该表格可以匿名、保密地提交,或者学生可以选择披露他或她的身份(非保密)。

记者状态
一种。 匿名的
个人可以在不透露身份的情况下提交报告。 不会仅根据匿名报告对涉嫌侵犯者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学校可以确定投诉箱或开发其他方法来接收匿名、未签名的报告。 对匿名报告的可能回应包括在一天中的特定时间加强对特定地点的监控,或加强对特定学生或教职员工的监控。 (示例:一张未签名的事故报告表掉在老师的桌子上,导致在第 5 节课中加强了对男孩更衣室的监控。)

湾。 机密的
个人可能会要求对被告和其他学生保密他们的身份。 与匿名报告一样,不会仅根据机密报告对涉嫌侵犯者采取纪律处分。 (例如:一个学生告诉操场监督员有同学被欺负,但问没人知道是谁报告了这件事。监督员说:“除非你或其他看到的人愿意,否则我无法惩罚欺凌者。让我用他们的名字,但如果有帮助的话,我可以开始在篮球场附近闲逛。”)

C。 非机密
个人可以同意以非保密方式提交报告。 同意将其投诉设为非机密的投诉人将被告知,正当程序要求可能要求学区向参与事件的任何个人公布其拥有的有关投诉的所有信息,但即便如此,信息仍将受到限制在调查期间和调查后需要知道的人。 但是,学区将全面实施本政策和程序中的反报复条款,以保护投诉人和证人。
第 2 步:接收事件报告表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接收口头和书面报告。 最初收到骚扰、恐吓或欺凌的口头或书面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尽可能立即尝试解决事件。 如果事件的解决令有关各方满意,或者如果事件不符合骚扰、恐吓或欺凌的定义,则根据此程序可能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所有关于未解决的、严重的或持续的骚扰、恐吓或欺凌的报告都将记录在学区事件报告表上并提交给校长或指定人员,除非指定人员是投诉的对象。

第 3 步:调查未解决、严重或持续的骚扰、恐吓和欺凌
所有关于未解决的、严重的或持续的骚扰、恐吓或欺凌的报告都将得到合理及时的调查。 在整个报告和调查过程中,任何学生都可能有值得信赖的成年人陪伴。

一种。 在收到指控未解决、严重或持续的骚扰、恐吓或欺凌的事件报告表后,学校或学区指定人员将开始调查。 如果投诉人有可能受到明显和直接的身体伤害,学区将立即联系执法部门并通知家长/监护人。

湾。 在调查过程中,学区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投诉人和被指控的施暴者之间不再发生骚扰、恐吓或欺凌事件。 如有必要,学区将为相关学生实施安全计划。 该计划可能包括在教室、午餐或公共汽车上更改投诉人和/或被指控的攻击者的座位安排; 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投诉人的安全人员; 改变被指控的侵略者的日程安排和接触投诉人的机会,以及其他措施。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进行调查的学区员工意识到可能违反学区的非歧视政策 [政策 3210],调查员将立即通知学区的民权合规官。 收到此信息后,民权合规官必须通知投诉人,他们的投诉将根据 WAC 392-190-066 至 WAC 392-190-075 中的歧视投诉程序以及 HIB 投诉程序进行。 通知必须以投诉人可以理解的语言提供。 歧视投诉程序的调查和响应时间表将遵循 WAC 392-190-065 中规定的时间表,从学区知道或应该知道骚扰、恐吓或欺凌的书面报告涉及违反学区的非歧视政策。
C。 在收到事件报告表后的两 (2) 个教学日内,学校指定人员将通知所涉学生的家庭收到了投诉,并指导这些家庭了解学区关于骚扰、恐吓和欺凌的政策和程序。

d。 在极少数情况下,在与学生和适当的工作人员(如心理学家、辅导员或社会工作者)协商后,学区有证据表明,如果让他或她的父母参与进来,会威胁到投诉人或被指控的施暴者的健康和安全/监护人,学区最初可能会在调查骚扰、恐吓和欺凌行为时避免联系家长/监护人。 如果专业学校人员怀疑学生受到虐待和忽视,他们必须按照学区政策向儿童保护服务机构报告疑似病例。

e. 调查至少应包括:
• 与投诉人的面谈。
• 与被指控的侵略者面谈。
• 对涉及投诉人或被指控施暴者的任何先前投诉进行审查。
• 与可能了解所称事件的其他学生或教职员工面谈。

F。 校长或指定人员可以决定在调查完成之前必须采取其他步骤。

G。 调查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但通常不迟于最初投诉或报告后的五 (5) 个教学日。 如果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调查,学区将向家长/监护人和/或学生提供每周更新。

H。 在调查完成并提交给合规官后的两 (2) 个教学日内,校长或指定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或亲自向投诉人的家长/监护人和被指控的施暴者作出回应,说明:
• 调查结果。
• 这些指控是否被认定属实。
• 是否违反政策。
• 如果投诉人不同意结果,则投诉人提出上诉的程序。

由于有关学生记录保密的法律要求,校长或指定人员可能无法向目标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报告所采取的任何纪律处分的具体信息,除非它涉及目标学生必须了解的指令责令举报违规行为。

如果学区选择通过信函联系家长/监护人,该信函将通过美国邮政服务邮寄给投诉人和被指控的施暴者的家长/监护人,并要求回执,除非在与学生协商并适当的情况下确定工作人员(心理学家、辅导员、社会工作者)认为,如果涉及到他或她的家人,可能会危及投诉人或被指控的施暴者。 如果专业学校人员怀疑学生受到虐待或忽视,作为强制性报告者,他们必须遵守学区政策,向儿童保护服务机构报告疑似病例。

如果事件无法在学校层面解决,校长或指定人员应向学区请求协助。

第 4 步:针对攻击者的纠正措施
调查完成后,学校或学区指定人员将采取任何必要的纠正措施。 将尽快采取纠正措施,但在就调查结果与家人或监护人联系后的五 (5) 个教学日内不得超过。 涉及学生纪律的纠正措施将根据学区政策 3241、课堂管理、纪律和纠正措施实施。 如果被指控的施暴者对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在上诉程序结束之前,学区可能会因正当程序考虑或合法命令而被禁止实施纪律处分。

如果在调查中校长或校长的指定人员发现学生故意提出骚扰、恐吓或欺凌的虚假指控,该学生可能会受到纠正措施,包括纪律处分。

第 5 步:目标学生的上诉权
1. 如果投诉人或家长/监护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在收到书面决定后的五 (5) 个上课日内提交书面上诉通知,向学监或其指定人员提出上诉。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将在收到上诉通知后的五 (5) 个上课日内审查调查报告并就上诉案情出具书面决定。

2. 如果目标学生在向学监提出初次上诉后仍然不满意,学生可以在上诉后的第五 (5) 个上课日或之前向学校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上诉通知,向学校董事会提出上诉。投诉人收到主管书面决定的日期。

3. 向学校董事会或纪律上诉委员会提出的上诉必须在向学校董事会提交书面上诉通知后的第十 (10) 个上课日或之前进行审理。 学校董事会或纪律上诉委员会将在听证会结束后的第五 (5) 个上课日或之前审查记录并就上诉的案情做出书面决定,并将副本提供给所有相关方。 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将是学区的最终决定。

第 6 步:纪律/纠正措施
学区将在其权限范围内对骚扰、恐吓或欺凌的调查结果采取迅速和公平的纠正措施。 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纠正措施可能包括咨询、教育、纪律处分和/或转介执法部门。

对实施骚扰、恐吓或欺凌行为的学生采取的纠正措施将根据行为的性质、学生的发育年龄或学生的问题行为和表现的历史而变化和分级。 涉及学生纪律的纠正措施将根据学区政策 3241、课堂管理、纠正措施或惩罚来实施。

如果行为具有公共性质或涉及学生或旁观者群体,学区应强烈考虑全校培训或其他活动来解决该事件。

如果发现员工违反了本政策和程序,学区可能会实施就业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解雇。 如果发现有认证的教育工作者违反了 WAC 181-87(通常称为专业教育工作者行为准则),OSPI 的专业实践办公室可能会建议对证书采取纪律处分,包括撤销。 承包商违反本政策可能包括失去合同。

第 7 步:支持目标学生
被发现受到骚扰、恐吓或欺凌的人将获得适当的学区支持服务,骚扰对学生的不利影响应酌情处理和补救。

J. 豁免/报复
任何学校员工、学生或志愿者不得对提供有关涉嫌骚扰、恐吓或欺凌行为的信息的目标学生、证人或其他人进行报复或报复。 禁止报复并将导致适当的纪律处分。

K. 其他资源
学生和家庭应使用学区的投诉和上诉程序作为对骚扰、恐吓和欺凌指控的第一反应。 但是,此程序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阻止学生、家长/监护人、学校或学区基于个人在当地、州或联邦法律受法律保护的类别中的成员身份而采取行动纠正歧视或骚扰。 骚扰、恐吓或欺凌投诉也可能会报告给以下州或联邦机构:

• OSPI 股权和民权办公室
(360) 725-6162
电子邮件:equity@k12.wa.us
www.k12.wa.us/Equity/default.aspx

• 华盛顿州人权委员会
1 (800) 233-3247
www.hum.wa.gov/index.html

• 美国教育部第九区民权办公室
(206) 607-1600
电子邮件:OCR.Seattle@ed.gov
www.ed.gov/about/offices/list/ocr/index.html

• 司法部社区关系服务
1 (877) 292-3804
www.justice.gov/crt/

• 教育监察员办公室
1 (866) 297-2597 电子邮件:OEOinfo@gov.wa.gov
www.governor.wa.gov/oeo/default.asp

• OSPI 安全中心
(360) 725-6044
http://www.k12.wa.us/SafetyCenter/BullyingHarassment/default.aspx

L. 其他学区政策和程序
本政策或程序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禁止对未达到此处定义的骚扰、恐吓或欺凌级别但其他学区或学校规则禁止或可能禁止的不当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或补救措施.

修订日期:2019 年 XNUM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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