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1 (P) - 确定有争议问题的适当性的标准
第 2331 号行政程序
教师应运用良好的专业判断力来确定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适合课程和学生的成熟度。 当对适当性有疑问时,应将此事提交给校长/副校长。
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和问题应与课程目标和目的相关。 选择的研究主题应有助于学校课程的目的。
专业人员的职责
1. 校长对校舍教学计划的管理和监督负有最终责任。 校长必须了解与有争议问题相关的课程和计划,并应提供适当的监督。
2. 恰当地展示和讨论有争议的问题的关键是任课老师。 教师应遵循以下准则:
一种。 教师作为引导者,应该客观地对待有争议的问题,指出不同的观点,并确保一个问题的主要方面得到诚实和尊重。
湾。 教师应确保主题和处理方式在所涉学生的知识、成熟度和能力的正常预期范围内。
C。 研究任何问题的时间分配应考虑到充分的治疗。
d。 应随时提供适合年龄的学习材料和其他可以提供不同观点的学习辅助工具。
在邀请未来的演讲者就有争议的问题在课堂上发表演讲之前,教师应首先获得校长的批准。 教师应尝试向一位或多位持有相反观点的演讲者展示。 演讲者不应利用这个机会向学生公开征集任何组织的成员资格
关于有争议问题的学生权利和责任
1. 学生有权在没有偏见和偏见的氛围中学习有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有争议的问题。
2. 学生有权形成和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损害他或她与老师或学校的关系。
3. 学生有权获得适合学生年龄和理解水平的学习体验。
4. 学生有权探索问题、获得准确的信息、在称职的教师下学习、形成、持有和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受偏见或歧视的威胁。
5. 上述学生权利承担着相应的学生责任,例如对其他学生、教师和演讲嘉宾的礼貌和文明。
父母/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
1. 每位教师为每门课程准备的课程大纲将在学期开始时提供给家长/监护人。 家长/监护人应查看课堂作业和教学材料。 如果有任何疑虑,家长应安排与任课老师会面,讨论有关教学大纲项目的任何问题。 教师将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通过同等价值的替代分配来满足家长/监护人的要求。
2. 如果父母或监护人事先知道他们有不希望孩子暴露的具体想法,他们可以联系校长。 校长应与任课教师一道,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解决家长/监护人的顾虑。
2005 年 XNUMX 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