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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P) - 版权合规

第 2025 号行政程序

版权合规

工作人员可以复制符合以下准则的受版权保护的学区材料。 如果有理由认为要复制的材料不属于本指南的范围,则应事先获得委托人的许可。 未遵守此程序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因侵犯版权而承担个人责任。

授权复制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印刷材料

提醒:

A. 应谨慎使用互联网上的材料,因为它们可能受版权保护。

B. 应始终提供适当的署名(作者、标题、出版商、出版地点和日期)。

C. 应注意对受版权保护作品的任何更改,并且此类更改只能用于特定的教学目标。

D. 应小心规避任何技术保护措施。 虽然根据合理使用复制的材料可以在绕过防止未经授权复制的技术保护后被复制,但阻止访问材料的技术保护措施可能不会被绕过。

在准备教学时,教师可以制作或已经制作了一份:

A. 书中的一章;

B. 报纸或期刊的文章;

C. 短篇小说、短文或短诗; 或者

D. 来自书籍、期刊或报纸的图表、图形、图表、图画、卡通或图片。

如果复制符合以下准则规定的“简洁性、自发性和累积效应”测试,教师可以制作多份文本供课堂使用或讨论。 每个学生的副本不得超过一份。 每份副本必须包含版权声明。

A. 简洁

1.一首完整的诗歌,少于250字,两页长,可以抄写; 长诗的节选不能超过 250 字;

2. 500字以上、2500字以下的完整文章、故事或散文可抄录;

3、500字以上、1000字以下或占作品10%的散文作品节选,以少者为准;

4. 每个数字限制都可以扩大,以允许完成一首诗或散文段落的未完成行;

5. 每本书或每期可复印一张图表、图表、图表、图画、卡通或图画; 和

6、“特殊”作品不能完整复制; 这包括结合诗歌、散文或诗歌散文的儿童读物。 短篇特殊作品最多可复制两页,其中不超过作品的 10%。

B. 自发性——当没有合理的时间要求和获得复制许可时,复制应在个别教师的“实例和灵感”下进行。

C. 累积效应——教师仅限于在校内一门课程中使用复制材料。 同一作者的短诗、文章、故事或摘录不得超过一首,一学期内不得复制一部集体作品或期刊栏目中的三部作品。 教师在一个学期内被限制为一门课程的九次多次复制。 限制不适用于当前新闻期刊、报纸和其他期刊的当前新闻栏目。

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教师或学生对受版权保护的戏剧作品的表演被允许作为课堂或教学环境中教学活动的一部分。 所有其他表演都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版权法禁止使用副本来替代或替代选集、消耗品、汇编或集体作品。 “消耗性作品”包括练习册、练习、标准化考试、试卷和答题纸。 教师不能用副本代替购买书籍、出版商的再版或期刊,也不能逐个学期重复复制同一项目。

复印不能由“上级机关”指挥,对学生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复印的实际费用。

教师可以出于教学目的在高架或不透明投影仪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在图书馆中授权复制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图书馆可以制作一份或三份数字副本:

A. 收藏中未发表的作品;

B. 已发表的作品因损坏、变质、丢失或被盗而更换,但未以公平价格获得未使用的替代品; 或者

C. 正在考虑收购的作品,尽管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以做出收购决定的目的。 出于复制材料的目的,可能会规避技术保护措施以做出收购决定。

图书馆可以向学生或教职员工提供一份受版权保护的资料,但不超过影印的实际成本。 副本必须限于期刊的一篇文章或其他材料的一小部分,除非图书馆发现无法以公平的价格在其他地方获得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如果无法以合理的价格找到该项目,则可以复制整个作品。 在任何情况下,该副本都应包含版权通知,并且应通知学生或工作人员该副本仅用于私人学习、奖学金或研究。 任何其他用途都可能使该人承担侵犯版权的责任。

应教师要求,可制作副本以供备用。 与“授权复制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印刷材料”中所述的单份或多份副本相同的限制。

授权复制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音乐

教师可以从印刷的音乐作品中制作歌曲、乐章或小片段的单个副本,这些作品除了用于准备教学的大型作品之外是无法获得的。

如果要用于表演以外的学术目的,教师可以将不超过 10% 的印刷音乐作品的节选制作多份供课堂使用,前提是该节选不包含整个音乐作品的一部分这将构成一个可表演的单元,例如完整的部分、乐章或歌曲。 在紧急情况下,当购买的副本丢失、毁坏或无法获得时,教师可以制作和使用印刷音乐的替换副本来进行即将进行的音乐表演。

出于评估或排练的目的,教师可以制作和保留学生对受版权保护材料的表演的单一录音。

教师可以制作并保留一份来自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录音的摘录,用作听力练习或试题。

只要音乐的基本特征不失真,教师可以编辑或简化购买的音乐副本。 如果没有歌词,则不得更改或添加。

作为课堂或教学环境中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允许教师或学生表演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 目的应为教学而非娱乐。

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允许表演受版权保护的非戏剧性音乐作品,但前提是:

A. 演出非商业目的;

B. 表演者、推广者或组织者均无报酬; 和

C. 入场费仅用于教育或慈善目的。

所有其他音乐表演都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受版权保护的节目的停播录制

商业和非商业电视台为公众免费接收的电视节目(新闻节目除外)可以与广播传输(包括同时有线转播)同时进行非广播录制,并由学校保留一段时间超过记录日期后的前四十五 (45) 个连续日历日。 在此保留期结束后,必须立即删除或销毁所有停播的录音。

个别教师可以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使用一次离线录制,并且仅在建筑物内需要加强时重复一次,在前十 (10) 个连续上学日期间,不包括预定的中断,在四十五(45) 日历日保留期限。

只能在个别教师的要求下制作并由其使用,并且可能不会定期录制以应对要求。 任何广播节目均不得应同一教师的要求进行多次停播,无论该节目可播出多少次。

为满足教师的合法需要,可以从每个非广播录音中复制有限数量的副本。 每份额外的副本均应遵守管理原始记录的所有规定。

在前十 (10) 个连续上学日之后,在四十五 (45) 个日历日的保留期结束之前,可以使用停播录音,仅用于评估目的,即确定是否包括广播教学课程中的程序。 在十 (10) 天期限后,必须先获得出版商的许可,然后才能将录音用于教学目的。

非广播录音无需全部使用,但录制的节目不得更改其原始内容。 不得以物理或电子方式组合或合并非广播录音以构成教学选集或汇编。

所有非广播录音的副本都必须在所录制的广播节目中包含版权声明。

授权复制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

学校确实需要价格合理的高质量软件。 为确保软件程序作者获得公平回报,学区应支持版权法和软件程序采购中包含的任何使用协议中涉及的法律和道德问题。

为此,应执行以下指导方针:

A. 应遵守供应商与学区之间的所有版权法和出版商许可协议;

B. 工作人员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在学校设备上复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复制品;

C. 应购买备份副本,以在程序丢失或损坏时用作替换。 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备份,则根据 PL 96-517 第 7(b) 节的规定,学区应制定备份程序并证明该程序将仅用于更换目的;

D. 校长有权代表学校签署软件许可协议。 本协议副本由委托人保留; 和

E. 可以通过添加内容或更改语言来调整计算机程序。 改编后的节目不得分发。

教育多媒体公平使用指南

A. 合理使用不包括在互联网上发布学生或教师的作品,如果它包含部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此类项目上线前应征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B. 在线发布的项目将包含一个通知,说明它们是根据美国版权法的合理使用豁免准备的,并且被限制进一步使用;

C. 学生可以将部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用于制作特定课程的教育多媒体项目,并且可以执行、展示或保留这些项目; 和

D. 教育者可以向学生表演或展示他们自己的多媒体项目,以支持基于课程的教学活动。 这些项目可用于:

1、面授;

2. 在演示和演示中,包括会议;

3. 在给学生的作业中;

4. 用于信号分配受限的远程指令;

5. 在十五天内无法防止重复的网络上; 十五天后,副本只能在现场保存; 或者

6. 在他们的个人档案中。

教育者可以在多媒体项目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两年,之后必须请求并获得许可。 以下限制限制了在教育多媒体项目中可以根据合理使用使用的任何给定作品的部分:

A. 运动媒体:百分之十或三分钟,以较少者为准;

B、课文材料:百分之十或一千字,以少者为准;

C. 诗歌:一首少于 250 字的整首诗,但不超过一位作者的三首诗或一本选集的五首诗。 对于超过 250 字的诗歌,可以使用不超过 250 字的节选,但不得超过一位诗人的三个节选或一部选集的五个节选;

D. 音乐、歌词和音乐视频:最多 XNUMX%,但不超过 XNUMX 秒。 不得进行任何改动以改变作品的基本旋律或基本特征;

E. 插图、漫画和照片:一位艺术家的作品不超过五幅,集体作品的作品不超过百分之十或十五幅,以较少者为准; 和

F. 数值数据集:最多 2,500% 或 XNUMX 个字段或单元格条目,以较少者为准。

复制限制

当员工不确定是否禁止复制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应联系主管或指定的版权合规官。 联邦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以下禁令:

A. 版权材料的复制不得用于创作或替代选集、汇编或集体作品。

B. 除非与出版商达成协议明确允许并获得学区行动授权,否则不得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消耗材料,例如练习册、练习、试卷、答题纸等。

C. 员工不得:

1. 使用副本代替购买书籍、期刊、音乐录音、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受版权保护的材料,除非学区程序允许;

2.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逐年复制或使用同一项目;

3.在任一期限内复制或使用多次复制受保护材料的情况超过九次;

4. 任何一个学期内,复制或使用同一作者多于一部短篇作品或两部作品节选; 或者

5. 复制或使用受保护的材料而不包括版权声明。 以下是令人满意的通知: 注意:此材料可能受版权法保护。

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级人员的指导下复制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也不得复制或使用此类材料以模仿其他教师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3 年 XNUMX 月

修订日期:2017 年 XNUM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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