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55 - 记录维护
第 6955 号保单
保持足够的记录对于该地区未来的设施计划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任何争议都至关重要。
主管应保留与现有或拟议项目相关的所有报告、文件和计划。 记录应包括与项目有关的所有通信的副本。 监理应要求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或其他各方至少提供以下信息(如果可用):
- 检查和进度报告;
- 材料质量和成分等测试结果;
- 建筑物和场地的图纸;
- 转让记录、产权搜索、债券发行记录以及根据项目签发或执行的任何许可证和法律文件;
- 保证和保证; 和
-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记录。
法律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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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W 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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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4.020 |
计划和规格 -- 估计 -- 出版物 -- 紧急情况 |
39.04.040 |
按计划执行的工作——补充计划 |
39.04.070 |
帐户和成本记录 |
39.04.080 |
备案核证副本--工程师证 |
39.04.100 |
开放给公众查阅的记录——经核证的副本 |
一读:19 年 2002 月 XNUMX 日
董事会通过:16 年 2002 月 XNUM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