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5 - 学生安全步行上学和乘坐公共汽车
董事会政策第 6605 号
全面的学校旅行安全计划应涉及学校步行路线、公共汽车安全和路线计划、进入学校的车辆、学校的流通和停车、校园内外的行人流通以及安全教育和执法。
安全咨询委员会
学监或指定人员可以建立安全咨询委员会 (SAC) 来制定学校旅行安全计划、审查安全问题并制定适当的指导方针。
巴士安全
学监应制定程序,建立公共汽车安全和紧急出口演习以及学生乘坐公共汽车时的行为规则。
巴士司机对他/她的乘客的安全负责,尤其是那些在离开巴士后过马路的人。 除非交通主管授权,否则任何校车司机不得命令或允许学生在其惯常上车或下车地点以外的地方下车。 为了确保所有人的安全,校车司机可能会要求学生对他们在交通过程中的行为负责,并可能建议对学生采取纠正措施。 公共汽车司机被明确禁止使用体罚。
紧急情况
在发生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校车司机应按照校车司机手册 (SPI) 遵守学区应急程序。
学生在校车上的行为
学监应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书面行为规则。 此类规则应至少包括 WAC 392-145-035 的要求,并应由主管或指定人员每年审查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规则有重大修改的,应当报董事会批准。
在校车上成为严重违纪问题的学生可能会被暂停乘车特权。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学生的家长有责任确保他们的孩子安全上下学。
交叉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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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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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
学生的权利和责任 |
6510 |
实现安全 |
法律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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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W 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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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A.600.010 |
学校政府、学生、雇员、规章制度——正当程序保证——执行 |
瓦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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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0 |
校车交通 |
180-40-225 |
定义不当行为的学区规则——规则分布 |
392-145 |
运输--操作规则 |
392-145-015 |
一般操作规定 |
392-145-035 |
学生乘坐校车的规则 |
一读:19 年 2002 月 XNUMX 日
董事会通过:16 年 2002 月 XNUMX 日